2020杭州建德被征地养老新政策

2019-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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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新老政策缴费的不同

  注意:个人缴费为缴费时低保标准的98倍,政府补贴为被征地时低保标准的42倍,两个标准可能存在差别哦!

  二、原来已经参保缴费的人怎么办

  参加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的人员应在符合享受被征地养老保障待遇之前确定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缴费档次。其中,2019年12月31日前已享受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待遇的人员,可以在2020年6月30日前选择新增档的缴费。也就是说,今年年底前已经享受或者享受待遇的人,如果想缴纳新的缴费档次的,应当在2020年6月30日前进行选择;未享受待遇的人员,应当在符合享受待遇之前确定缴费档次;逾期不予办理。

  三、与职工养老保险制度的衔接

  (一)折算

  已参加被征地保障人员需要折算职工养老的,其个人专户和财政补助按照规定折算职工养老缴费年限;其中按照新政策2档缴费的,其政府补助50%部分折算职工养老保险。注意:1.未享受待遇、选择2档人员,在折算职工养老时,其政府补助50%部分折算职工养老保险;其他档次人员政府补助则全部折算到职工养老保险;2.已享受待遇人员,2020年6月30日前选择补足2档后折算的,其个人缴费部分减已领待遇的个人部分进行折算;政府补助部分减已领待遇的政府补助部分差的50%进行折算。

  (二)补足5年

  新政策取消了原来补足5年的政策。

  (三)一次性补缴

  被征地账户折算后,劳动年龄段内人员正常缴费至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年限仍不足15年的,应在办理参保时一次性补缴不足年限的职工养老费;已达到或者超龄人员可以一次性补足15年。

  60周岁以上人员年龄每增加1周岁,一次性补缴金额降低5%,依次递减,最低降至50%。

  示例

  例子1:张一,男,今年60周岁,2019年参加被征地,从未享受过待遇,准备一次性折算补缴职工养老保险。

  新政执行前,该人员需缴纳的费用为:22000+996.48*28*0.8+120*996.48=163898.75元;

  新政执行后,该人员需缴纳的费用为:833*98+81*996.48=162348.88元。

  例子2:张二,男,今年70周岁,2019年参加被征地,从未享受过待遇,准备一次性折算补缴职工养老保险。

  新政执行前,该人员需缴纳的费用为:996.48*177*0.5=88188.48元;

  新政执行后,该人员需缴纳的费用为:996.48*177*0.5=88188.48元;

  这么一算,新政对于从未享受过被征地待遇的新征地参保人员折算补缴职工养老保险,差别并不是很大。

  需要注意的是:2019年12月31日前已享受被征地待遇的人员如想衔接到职工养老保险的,必须在2020年6月30日前选择衔接到职工养老保险,逾期不能办理;其他人员应在符合享受被征地待遇之前确定是否衔接到职工养老保险。逾期不能折算补缴。

  四、待遇享受

  (一)未衔接到职工养老的人员,符合领取条件的,自女满55周岁、男满60周岁的次月起享受待遇,其中按2档缴费的人员,享受标准与我市低保标准一致,同时不再合并享受除城乡养老以外的精简退职、遗属供养、计划外长临工等其他各类社会保险待遇;其他缴费档次人员,继续按原缴费档次标准享受。未达本市低保标准的人员,待遇按本市低保标准同比例提高。

  示例

  张三,男,今年62周岁,2018年被征地,原来享受城乡养老200元/月,享受精简退职550元/月,享受遗属800元/月,享受被征地待遇100元/月(个人不缴费),共计享受待遇1650元/月。现该人员选择缴纳2档,今年我市低保标准为833元/月,其个人需缴费833*98=81634元。张三从缴费的次月起享受被征地833元/月的待遇、城乡养老200元/月,共计享受待遇1033元/月,而他原来享受的精简退职550元/月、遗属800元/月待遇停止发放。今后,如遇低保标准变化,其享受的被征地标准同时变化。

  (二)衔接到职工养老的人员,符合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的,按规定申请领取基本养老金,待遇按职工养老相关规定计发。

  五、执行时间

  该通知从2019年12月31日开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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