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大学生创业项目扶优资助申请指南【条件+流程】

2020-0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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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请对象:

  在杭普通高校在校生及毕业后五年内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在杭州市范围内创办企业并担任法人。

  申请条件:

  年税收100万(含)以上或带动就业100人(含)以上(以企业年均参保人数为准);

  申请资助的大学生创业者或创业企业应具有良好的信用状况;

  申请企业和法定代表人享受过大学生创业项目无偿资助,未享受过大学生创业项目扶优资助。

  申请流程:

  申请人于每年6月25日之前向企业纳税所在区、县(市)人力社保局提出申请。

  区、县(市)人力社保局受理并会同当地财政(地税)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经实地考察并共同签署初审意见后,在每年8月25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市人力社保局。

  市人力社保局、财政局对上报材料进行审定,原则上每年集中进行一次。

  对拟资助企业在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

  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市人力社保局、财政局联合发文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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