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合肥人才新政:40岁以下本科生落户就可买房

2020-05-19
阅读 75

  2018年4月底,合肥人才新政出台:

  放宽人才落户政策,凡自愿来肥工作的普通高校(高等职业院校)应届毕业生、留学归国人员,研究生以上学历、年龄在40周岁以下本科学历、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人员、高级工(国家职业资格三级)及以上高技能人才,可先行落户。

  这些人才在合肥创新创业,落户后即可购买首套房。

  对新落户在肥工作暂无自有住房的博士、35岁以下的硕士、毕业3年内的全日制本科和大专、高等职业院校毕业生,我市在3年内按每人每年2万元、1.5万元和0.6万元的标准发放租房补贴(不含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人员)。

  高校毕业生首次创办小微企业并正常运营6个月以上的,可享受1万元一次性创业补贴。同时,设立大学生创业创新引导资金,为在校或毕业5年内的大学生创办企业提供免资产抵押融资支持,最高可提供免息贷款10万元,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对在校和毕业5年内的大学生创业企业进行综合评价,每年选出100个左右优秀大学生创业团队,最高给予10万元项目资助。

  我市将鼓励社会各界整合资源,建设各类创业平台,推动老旧商业设施、仓储设施、闲置楼宇、过剩商业地产转为创业孵化基地,引导各类人才入驻创新创业。各县市区、开发区在地理位置、商业环境、交通条件适宜的地带,建设创新街区、创业特区、众创空间,为在校或毕业5年内的大学生提供低成本或免费创业工位。

  今后,我市将支持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创业就业服务,鼓励多种模式建设“就业创业一站式服务中心”,服务中心成功为本地企业输送各类人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的,按500元/人给予奖补。在肥高校设立一批“高校毕业生就业加油站”,综合设置招聘信息发布、就业指导服务、创业咨询培训等功能区,通过审核的,给予20万元一次性建设补助;年度绩效考核评估合格的“就业创业一站式服务中心”或“高校毕业生就业加油站”,分别给予年度运行补助10万元。

  

标签:    大学    创业    大学生创业

猜你喜欢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