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陕西义务教育招生有哪些禁止措施

2020-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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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知》就规范义务教育招生工作提出了哪些纪律要求?

  《通知》特别强调义务教育招生“九严禁”:

  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不得以面试、面谈、评测等名义选拔学生;

  严禁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招生结束后,学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

  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

  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混合编班;

  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

  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各种费用;

  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

  严禁初中学校对学生进行中考成绩排名、宣传中考状元和升学率;

  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

  《通知》要求各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建立招生范围、招生计划和招生结果公示制度,健全违规招生查处和责任追究机制,畅通举报和申诉受理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对有违规违纪招生行为的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等处罚,对于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依法依规给予减少下一年度招生计划、停止当年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罚。

  2020陕西入学办法细节尚未公布,最新入学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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