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取消公立医院医用耗材加成

2019-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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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民去公立医疗机构看门诊、住院、做手术等,对于所使用的医用耗材,医院会按照我省相关政策,合理收取3%、5%、8%不等的医用耗材加成。而这样的补偿机制即将成为历史。

  据湖北省医保局透露,从明日(11月30日)起,全省所有公立医疗机构全面取消医用耗材加成,同时提升一部分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项目价格,并降低部分大型设备检查治疗和检验价格。经测算,老百姓整体看病负担不会增加。

  “从11月30日起,全省所有公立医疗机构全面取消医用耗材加成,全面取消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耗材的加价政策,以实际购进的医用耗材价格为基础,实行‘零差率’销售。”在11月26日省医保局举行的新闻通气会上,该局医药价格和招采处处长朱小平介绍。

  此前,我省患者在公立医疗机构就医时所使用的医用耗材,医院会按照相关政策,合理收取3%、5%、8%不等的医用耗材加成。今年6月,湖北省医保局会同湖北省卫健委、湖北省市场监管局制定下发《关于公立医疗机构取消医用耗材加成调整医疗服务价格的指导意见》,要求在今年11月30日前,全省所有公立医疗机构全面取消医用耗材加成,实施调整后的医疗服务价格。

  “公立医疗机构取消医用耗材加成,调整医疗服务价格,是治理高值医用耗材改革中的重要工作,这标志着医用耗材逐利机制将退出历史舞台。”朱小平说。

  在全省所有公立医疗机构全面取消医用耗材加成的同时,我省也将于11月30日起调整部分医疗服务价格。

  近日,省管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方案以及各市州价格调整方案陆续公布。按照相关性原则,将重点提高部分体现医务人员劳务价值、技术难度和风险程度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例如受取消医用耗材加成影响较大、价格偏低的诊疗、手术、康复、护理、中医等项目;另外,还将调减部分大型医疗设备检查治疗、检验价格。

  以省管公立医疗机构调整方案为例,本次共调整医疗服务项目1053项,占现行医疗服务项目的25.09%,调价项目平均调整幅度为5.75%,包括综合服务类8项,医技诊疗类检验类437项,临床诊疗类585项,中医及民族医诊疗类23项。

  朱小平表示,取消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耗材加成、调整医疗服务价格,此举可以进一步优化医院收入结构,提高体现医务人员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项目收入占比,降低医用耗材、检查、检验收入占比;进一步规范医疗服务行为,促进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降低运行成本,有效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促进分级诊疗;进一步建立价格科学确定、动态调整的机制;实现医用耗材和医疗服务回归价值本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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