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新都区2020随迁子女入学对象

2020-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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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适用对象

  在新都区具有合法稳定住所,且在本区从事合法稳定工作的非新都户籍人员,指:居住证持有人(市外户籍)及本市户籍跨行政区域居住务工人员(市内跨区户籍人员)。

  线上报名:http://222.210.111.216:20200

  申请材料

  (一) 未进行居住证积分(或不达标)的居住证持有人及本市户籍跨行政区域居住务工人员

  1. 申请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居住证(市内跨区人员只提供身份证)

  2. 与子女同一户籍的原籍户口簿(不在同一户籍需提供其他法定监护关系的有效证明)

  3. 申请人与新都区用工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申请人在新都区办理的《工商营业执照》(含纳税或免税相关证明)

  4. 截止2020年5月1日,申请人已在新都区连续12个月连续居住满一年的房屋证明材料

  5. 截止2020年5月1日,申请人依法连续缴纳成都市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满12个月的证明(且申请入学当月处于持续缴纳状态)

  (二) 进行了居住证积分且达标的居住证持有人

  1. 申请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居住证

  2. 与子女同一户籍的原籍户口簿(不在同一户籍需提供其他法定监护关系的有效证明)

  3. 居住证积分证明(社保指标

标签:    居住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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