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成都市成华区义务教育入学通知

2020-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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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中发〔2019〕26号)文件精神,遵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规范2020年全省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20〕139号)要求,按照《成都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成教办〔2020〕7号)安排,现就做好全区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工作原则

  ▲(一)坚持免试入学。

  严格执行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规定,保障所有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均有一个公办学位。义务教育学校均不得以笔试、面试、面谈、评测等名义挑选学生,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从2020年起,全面取消初中学校特长生招生。

  ▲(二)坚持就近入学。

  公办学校实行划片入学或划片电脑随机录取。区教育局依据适龄儿童少年人数,遵循入学划片历史沿革,结合学校分布、学校规模、交通状况、新建小区、街道和人口变动等因素,科学制定各校招生计划和服务范围。学位紧张的学校要建立学位预警机制,加强宣传解读,合理引导家长预期。

  ▲(三)坚持统一管理。

  对公、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实行统一管理,同步报名、同步录取。公办学校按照区教育局审定并公布的招生计划、招生办法招生。民办学校招生计划和范围由区教育局核定,主要面向本区域、本市招生。民办学校按政策规定承接政府购买服务等所需招生计划,在学校招生计划中分设。所有公办、民办学校的招生章程和广告须提前报经区教育局备案后方可对外发布。

  

  1、入学对象

  (1)公办小学入学对象:2020年8月31日前年满六周岁(2014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的本区户籍适龄儿童、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及其他符合政策的适龄儿童。

  (2)民办小学入学对象:2020年8月31日前年满六周岁(2014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且符合民办小学招生简章中招生范围的适龄儿童。

  2、入学信息采集

  在本区就读公、民办小学的适龄儿童均应进行网上个人信息采集,采集时间为5月11日―22日。

  (1)本区户籍适龄儿童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进入“成都市小学招生入学服务平台”的“信息采集”系统完成适龄儿童个人信息的填报和确认。

  (2)高层次人才、进藏干部职工等优抚对象子女、双集体户子女、在成华区居住的港澳台及外籍适龄少年儿童,在信息采集时间内由其监护人先关注并进入“成华教育”微信公众号,点击下方“读中小学”模块进行“2020其他政策入学”信息填报,再按填报后的提示要求,到区教育局进行现场材料审核和信息确认。

  (3)符合条件的成都市随迁子女暂不参加本时段信息采集,待随迁子女入学审核通过后,由区教育局安排落实信息采集相关事宜。

  3、公办小学入学资料审核

  就读公办小学的本区户籍适龄儿童,由法定监护人持适龄儿童与其同一户籍的本区居民户口簿和实际居住地证明(法定监护人实名所属房产证明、政府公租房协议、政府廉租房协议等),于6月1日―5日到区教育局指定的登记点进行现场审核。

  4、民办小学网上报名

  所有民办小学招生均在“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http://ywzsrx.cdzk.org/)上进行网上报名。任何民办学校不得自行组织招生报名。

  (1)自愿就读民办小学且符合民办小学招生简章中招生条件的适龄儿童,须于6月15日―18日登录“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进入“成都市小学招生入学服务平台”,选择“民办小学报名”进行网上报名。

  (2)每位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可在认真阅读民办小学招生简章(了解民办学校的收费情况、办学条件和招生计划等)基础上,自愿填报一所民办小学(区内或区外)的志愿。

  (3)报名时间截止后,报名信息不能再作修改。

  5、民办小学录取

  审批地为成华区的民办小学招生录取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并及时公开招生录取结果。任何学校不得提前以任何形式承诺录取。报名人数超过核定随机录取计划数的民办小学,实行电脑随机录取;未超过核定随机录取计划数的,直接录取全部报名适龄儿童。报名参加民办小学电脑随机录取但未被录取的适龄儿童,仍按公办小学入学办法入学。

  6、学位确定

  (1)公办小学学位确定。根据入学登记的实际情况,对与法定监护人户籍所在地一致,且户籍所在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提供的房产证为学生的法定监护人100%产权,且房屋地址与学生户籍所在的户口簿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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