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成都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适用范围

2020-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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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适用范围

  本市辖区内可能出现的重污染天气的应对(臭氧为首要污染物引发的重污染天气除外)。

  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市大气办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统一组织、调度和协调全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

  各成员单位要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的组织机构,根据本预案及时修订本地区、本部门应急预案(或专项方案),并在本预案发布后20日内报市大气办备案。预警启动后,及时启动并组织落实本地区、本部门的应急响应措施。

  (二)技术保障。市大气办组织相关成员单位组成应急专家咨询组。相关成员单位要根据各自职责做好应急措施落地落实及监督的软硬件保障工作,按要求向市大气办提供准确的污染源清单及应急减排建议名单。

  (三)宣传保障。宣传部门及各成员单位应加大对大气污染防治知识和有关工作日常宣传(报道)力度,及时组织转发预警及响应措施。

  (四)督查保障。重污染天气应急处置工作执行情况纳入目标考核。预警期间,相关成员单位应大力加强对本地区(行业)响应措施落实情况的巡查督查,市大气办将对各成员单位执行情况进行督查。

  (五)经费保障。相关成员单位应将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经费纳入年初预算,加大资金投入,保障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和巡查督查工作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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