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养老保险跨省转移流程【条件+材料+联系方式】

2019-0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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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兰州养老保险跨省转移流程

  办理条件

  1、男性不满50周岁,女性不满40周岁的;

  2、返回户籍所在地就业参保的;

  3、经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调动的,且与调入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

  4、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0年,按照规定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回上一个缴费年限满10年的原参保地;或因没有满10年参保地转移至户籍所在地的;符合其中条件之一即可办理。退休职工不办理转移。

  办理材料

  跨省转出:携带 养老保险手册、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

  跨省转入:携带转出地经办机构开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931―8486032

  监督电话:0931―8482531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办理地点:兰州市城关区民安大厦三楼兰州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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