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中山市港口镇义务教育招生政策

2019-0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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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港口镇2019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办法

  为做好我镇2019学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根据《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2019学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安排的通知》(中教体通〔2019〕34号)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公正、公平、公开原则。实行阳光招生,加强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程序、招生方式、录取结果等信息全面公开工作,接受社会监督。镇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全镇公民办中小学一年级招生工作。

  (二)坚持分类、分批录取原则。全镇公办中小学一年级分三批次招生,分别是:第一批次为户籍生,第二批次为政策性照顾生,第三批次为积分入学生(含已取得积分入户资格新生)。

  二、招生对象和批次

  (一)招生对象

  小学一年级招生对象为2019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年满六周岁且未入读小学的我镇户籍和常住非户籍的适龄儿童;初中一年级招生对象为2019年小学应届毕业的我镇户籍和常住非户籍的适龄儿童。

  公办中小学一年级招收如下三类学生:

  1、我镇户籍人口的适龄儿童、确需跨镇区就读的本市外镇户籍人口适龄儿童及父母双方(或一方)为港口户籍的非中山户籍适龄儿童;

  2、符合市镇两级政策性照顾入学的适龄儿童;

  3、参加中山市积分入学获得公办学校入学资格的适龄儿童和已取得积分入户资格且在三年有效期内未办理入户手续的适龄儿童。

  (二)公办中小学招生批次安排

  1、第一批:(1)港口镇户籍的适龄儿童;(2)确需跨镇区就读的本市外镇户籍人口适龄儿童;(3)港口镇户籍镇内跨区入学的适龄儿童;(4)父母双方(或一方)为港口户籍的非中山户籍适龄儿童。

  (1)小学一年级:

  ①港口镇户籍的适龄儿童

  根据我镇社区与学校对应情况,统筹安排学位,各公办小学招生范围如下:

  中心小学:招收港口社区和胜隆社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如报名人数超出招生计划数,则按如下先后顺序录取:

  A、招收父母双方(或一方)为港口社区或胜隆社区户籍且出生后初次登记入户港口社区或胜隆社区的适龄儿童;

  B、剩余学位采用摇珠的方式产生,摇珠对象为:①除A以外的适龄儿童且入户港口社区或胜隆社区(入户统计截止时间为2019年5月24日);②父母一方原户籍为港口社区或胜隆社区且现户籍仍在港口社区或胜隆社区的,目前子女户籍不在港口社区或胜隆社区的适龄儿童,因工作、生活在港口,确需申请入读公办学校的。

  C、未能通过摇珠方式入读中心小学的适龄儿童再次采用摇珠的方式安排入读镇中心片区的民主小学、群众小学和西街小学。

  摇珠时间为:2019年6月6日(周四)上午9:00,地点:港口镇文体中心,具体摇珠办法另行通知。

  民主小学:招收户籍为民主社区的适龄儿童。

  群众小学:招收户籍为群众社区的适龄儿童。

  西街小学:招收户籍为西街社区的适龄儿童。

  石特小学:招收户籍为石特社区的适龄儿童。

  大丰小学:招收户籍为群乐社区的适龄儿童。

  中南小学:招收户籍为中南村的适龄儿童。

  下南小学:招收户籍为下南村的适龄儿童。

  ②本市户籍人口子女跨镇区就读的、港口镇户籍确需镇内跨区入学的、父母双方(或一方)为港口户籍的非中山户籍适龄儿童申请入学的,由镇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学校学位情况统筹安排。

  (2)初中一年级:港口镇户籍的适龄儿童

  港口中学招收中心小学、民主小学、群众小学、西街小学、石特小学的应届毕业生;大南中学招收大丰小学、中南小学、下南小学的应届毕业生。新迁入户港口社区居委会的适龄儿童按就近入学原则安排入读港口中学。

  本市户籍人口子女跨镇区就读的、港口镇户籍确需镇内跨区入学的、父母双方(或一方)为港口户籍的非中山户籍适龄儿童申请入学的,由镇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学校学位情况统筹安排。

  2、第二批:政策性照顾入学(见附件2)

  符合入学资格的适龄儿童按相关文件要求由镇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安排入学。

  3、第三批:积分入学(或取得入户资格)

  取得积分入读小学一年级资格的适龄儿童,按积分高低依次安排在中心小学、民主小学、群众小学、西街小学、石特小学、大丰小学、中南小学、下南小学就读(名额见附件1);取得积分入读初中一年级资格的,按积分高低依次安排在港口中学、大南中学就读(名额见附件1)。已取得积分入户指标又没办理入户的适龄儿童,在3年有效期内,根据学位的情况,按积分入户分数的高低统筹安排入学。

  三、实施程序

  (一)小学一年级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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