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指南

2019-0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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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条件:

  (1)具有本市户籍。

  (2年满16周岁及以上(不含在校学生)。

  (3)未领取其它各项社会养老保险待遇(含基本养老金、机关事业单位的退休金和一次性养老待遇)。

  (4)非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退休人员)。

  (5)现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在迁移户籍前已满60周岁的城乡居民,应由原户籍地负责其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和待遇发放。已超过60周岁才入户珠海的城乡居民,不受理其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缴费。)

   办理材料:

  (1) 珠海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申报表一式一份。

  (2) 申请人身份证明:a在社保各办事处办理的,提供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无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的,提供户口簿原件;b在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办理的,提供户口簿原件。

  (3) 属于低保人员、城镇“三无”人员、农村“五保”户的参保人员,需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五保供养证》或相关证明等资料原件;

  (4) 属于重度残疾、精神残疾、智力残疾的参保人员,需提供珠海市残疾人联合会出具的《残疾人证》原件。

   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条件:

  除列入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重度残疾、精神残疾、智力残疾、城镇“三无”人员、农村“五保”户及及非本人扣缴账户的参保人,其他人员可以直接在网上办结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人登陆网上服务平台注册开通个人账户。在申请办理业务模块填写资料提交申请。

  2.系统自动审查申请人录入信息是否齐全、是否符合规定。

  3.符合规定的系统即时审核通过,办结业务。

  现场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通过现场提出申请,根据要求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前台办事窗口收到申请材料后即时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经审查,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前台办事窗口应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待符合条件后,再重新申请。

  3.获取办理结果:符合条件的立即办理,向申请人送达《复核单》。

  4.申请人对《复核单》确认签名后,经办人员加盖印章。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即办

  办理费用:不收费

   办理地点:

  一、珠海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香洲办事处

  办理地点:珠海市香洲区红山路245号二楼1-9号、13-18号窗口

  办公电话:0756-2121506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乘车路线:

  1、可乘13路(从体育中心南出发)至“人社局服务窗口”站下车即到;

  2、也可乘23、26、35路在“行政服务中心”站,乘13、16、17、55路在“香山驿站”站下车后,或转乘“103环线”至“人社局服务窗口”站下车即到,或步行从梅华东路西藏大厦路口向北直进200米即到。

  二、珠海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高新办事处

  办理地点:高新区港乐路1号大洲科技园首层18-20号窗口

  办公电话:0756-2125991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乘车路线:搭乘68、69、10、3A、3路公交车在“渔村”站下车,搭乘K1、K2路公交车在“海怡湾畔”站下车。

  三、珠海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斗门办事处

  办理地点:珠海市斗门区井岸镇江湾二路13号2-8号窗口

  办公电话:0756-5524115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乘车路线:

  1、搭乘公交:301、303、306、308、405、411、502、503、504、601、609路在中兴路农业银行站下车,向东往河堤方向走350米即到。

  2、搭乘公交:304、316、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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