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部队集体户怎么办理

2019-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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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什么是集体户?

  集体户口是一个单位为解决聘用外省市人员户籍的问题,通过向公安机关申请而获得的户籍登记地址。

  符合下列条件的部队团以上单位,可以在团机关驻地设立集体户,用于部队师(旅)级以上政治部门批准的现役军人随军家属及未成年子女申报户口迁入登记。

  1、部队师(旅)级以上政治部门同意设立单位集体户;

  2、有专人负责协助管理集体户口。一个团以上单位设立一个集体户。

  办理手续:

  1、部队师(旅)级以上政治部门同意设立单位集体户批准书;

  2、拟落户人员名册;

  3、指定协助管理集体户口人员的居民身份证及单位书面意见。

  以上所需证件,原件不能留存公安机关的需同时提供复印件。

  办理程序:由部队团以上单位向团机关所在地派出所申请,派出所受理后经调查核实报县级公安机关审批。

  办理时限:自派出所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办结,派出所应当在接到县级公安机关审批决定之日起的3个工作日内,将审批结果告知申请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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