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办理盐城社区集体户

2019-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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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什么是集体户?

  集体户口是一个单位为解决聘用外省市人员户籍的问题,通过向公安机关申请而获得的户籍登记地址。

  办理手续:

  1、乡镇、街道或派出所书面申请;

  2、乡镇、街道协助管理集体户口人员指定证明;

  3、指定协助管理人员居民身份证。

  以上所需证件,原件不能留存公安机关的需同时提供复印件。

  办理程序:由乡镇、街道或派出所书面申请后,报县级公安机关审批。

  办理时限:自派出所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办结,派出所应当在接到县级公安机关审批决定之日起的3个工作日内,将审批结果告知申请单位。

  符合下列条件的公民,可以在社区集体户落户:

  1、在本地无合法稳定住所、无直系亲属投靠以及所在单位未设立集体户的人员;

  2、对原籍不明或者其他原因造成的无户口人员;

  3、对公民私自收留弃婴(儿),且无法提交收养登记证或者收养公证书的事实收养的;

  4、其他符合落户规定,但在当地无处落户的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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